******管理中心2025年长大桥及常规桥梁群监测系统设计及建设(浙高运)项目
(招标编号:XM2025GZBC-ORGCODE-0079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管理中心2025年长大桥及常规桥梁群监测系统设计及建设(浙高运)项目已列入******管理中心年度计划,项目业主(即合同签订主体)为******有限公司下属子(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管理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设 2 个标段,各标段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长大桥桥梁结构监测系统设计及建设服务: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关于印发在役公路桥梁隧道结构监测系统2024-2025年建设清单的函》交公便字[2024]271号文件要求,甬莞高速乐清湾段乐清湾1号桥、杭州绕城高速西复线杭绍段富春江大桥、台金高速灵江大桥等三座长大桥被列入在役长大桥梁结构监测系统2024-2025年建设清单。需针对桥梁特点,从桥梁结构类型、服务年限、病害状况、地域分布、环境特点、重载交通比列等不同维度,以桥梁养护管理应用场景为出发点,开展桥梁结构监测系统的设计、实施和运维,并要求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监测系统建设和部-省-桥三级联网。
第二标段******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公路桥梁群轻量化结构监测系统试点建设的通知》文件要求,金丽温高速温州段20座桥梁(桥群编号为G1513-1)、龙丽高速衢州段4座桥梁(桥群编号为G4012-1)、杭新景高速衢州段5座桥梁(桥群编号为G6021-1),共29座桥梁被列入试点清单,需根据桥群特点,通过优化监测指标、精简监测测点,采用高效采集、超低功耗、方便安装和便捷维护等监测技术,从明确的桥梁养护管理应用场景出发开展桥梁轻量化监测系统设计、实施、运维,并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监测系统建设、部-省-桥三级联网以及试点相关工作任务(包含南方沿海山区地质灾害风险区桥梁安全监测可复制案例、沿海台风多发地区桥群便携可靠组网技术和可靠供电技术、部-省-桥多级组网技术);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 2 个标段(包件),招标范围如下:
第一标段:本标段主要包含乐清湾1号桥、富春江大桥、灵江大桥长大桥桥梁结构监测系统设计及建设,具体桥梁信息详见下表:
序号 | 管理中心 | 高速公路编号 | 桥名 | 中心桩号 | 上部结构形式 | 备注 |
1 | ******管理中心 | G1523 | 乐清湾1号桥 | K232+017.5 | 连续刚构桥 |
|
2 | ******管理中心 | S43 | 富春江大桥 | K112+092.65 | 连续刚构桥 |
|
3 | ******管理中心 | S28 | 灵江大桥 | K21+338 | 矮塔斜拉桥 |
|
第二标段:本标段主要包含金丽温高速温州段20座桥梁(桥群编号为G1513-1),龙丽高速衢州段4座桥梁(桥群编号为G4012-1)、杭新景高速衢州段5座桥梁(桥群编号为G6021-1);具体桥梁详见下表:
序号 | 管理中心 | 高速公路编号 | 桥名 | 中心桩号 | 上部结构形式 | 桥群编码 |
1 | ******管理中心 | G1513 | 前园高架桥 | K5+713~K6+399 | 小箱梁 | G1513-1
|
2 | ******管理中心 | G1513 | 前园河大桥 | K6+647 | 小箱梁 | |
3 | ******管理中心 | G1513 | 娄桥高架桥 | K7+633 | 小箱梁 | |
4 | ******管理中心 | G1513 | 上汇高架桥 | K9+126 | 小箱梁 | |
5 | ******管理中心 | G1513 | 古岸头高架桥 | K10+411 | 小箱梁 | |
6 | ******管理中心 | G1513 | 古岸头大桥 | K11+009 | 空心板梁 | |
7 | ******管理中心 | G1513 | 古岸头通道桥 | K11+175 | 空心板梁 | |
8 | ******管理中心 | G1513 | 仙门河大桥 | K11+615 | 空心板梁 | |
9 | ******管理中心 | G1513 | 六虹桥 | K11+820 | 小箱梁 | |
10 | ******管理中心 | G1513 | 下村通道桥 | K25+088.5 | 空心板梁 | |
11 | ******管理中心 | G1513 | 上村通道桥 | K25+579.5 | 空心板梁 | |
12 | ******管理中心 | G1513 | 梅岙大桥 | K26+767 | 连续箱梁 | |
13 | ******管理中心 | G1513 | 林福二号桥 | K39+838.5 | 空心板梁 | |
14 | ******管理中心 | G1513 | 林福一号桥 | K40+051.5 | 空心板梁 | |
15 | ******管理中心 | G1513 | 下山田二号桥 | K40+229+5 | 空心板梁 | |
16 | ******管理中心 | G1513 | 下山田一号桥 | K40+777+5 | 空心板梁 | |
17 | ******管理中心 | G1513 | 林福高架桥 | K41+288 | 空心板梁 | |
18 | ******管理中心 | G1513 | 天龙高架桥 | K24+846 | 空心板梁 | |
19 | ******管理中心 | G1513 | 红枫桥 | K25+800 | 空心板梁 | |
20 | ******管理中心 | G1513 | 沿江高架桥 | K43+642 | T梁 | |
1 | ******管理中心 | G4012 | 灵山高架桥 | K391+347 | 小箱梁 | G4012-1
|
2 | ******管理中心 | G4012 | 溪田1#桥 | K399+882 | 空心板梁 | |
3 | ******管理中心 | G4012 | 溪田2#桥 | K400+118 | 空心板梁 | |
4 | ******管理中心 | G4012 | 溪田3#桥 | K400+305 | 空心板梁 | |
5 | ******管理中心 | G6021 | 来公坞大桥 | K109+004.5 | T梁 | G6021-1
|
6 | ******管理中心 | G6021 | 舜山1号大桥 | K109+368 | T梁 | |
7 | ******管理中心 | G6021 | 大举2号大桥 | K112+246 | 小箱梁 | |
8 | ******管理中心 | G6021 | 桥头桥 | K116+978 | T梁 | |
9 | ******管理中心 | G6021 | 塘里大桥 | K117+596 | 小箱梁 |
具体合同签订主体如下:
标段 | 工作内容 | 合同段 | 业主单位 |
第一标段 | 长大桥桥梁结构监测系统设计及建设 | 101 | ******有限公司乐清湾管理处 |
102 | ******有限公司杭绍管理处 | ||
103 | ******有限公司 | ||
第二标段 | 常规桥梁群监测系统设计及建设 | 201 | ******有限公司杭新景管理处 |
202 | ******有限公司温州管理处 | ||
203 | ******有限公司龙游管理处 |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20日之前完成施工图设计;9月30日前完成系统建设工作;试运行3个月,设备计量测试和三级联网工作可在试运行期间完成实施;维护期60个月,自系统试运行结束并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算。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方)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特大桥梁专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承担监测工作的成员方)或其下属机构具备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或公路工程甲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工程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并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第二标段: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方)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承担监测工作的成员方)或其下属机构具备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或公路工程甲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工程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并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注:1.承担监测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名称和等级应与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相应机构名称和等级完全一致。
2.承担设计的联合体成员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行业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承担设计的联合体成员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2业绩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高速公路特大桥桥梁健康监测项目业绩。
第二标段: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1座高速公路桥梁监测工作。
【以上两个标段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的复制件;如上述证明材料未体现主要内容的,投标人还应提供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制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的家数最多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投标事宜;③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④联合体投标的,应按本招标须知对投标人的要求提交联合体各成员的有关证件和资料。除另有规定,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一词包括联合体各成员。
3.4信誉要求:
(******有限公司范围内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包括但不限于灰、黑名单,标的物品类 D 级供应商等情形)。
(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6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
(2)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至少含桥梁专业)或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桥梁隧道工程专业)资格;且根据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人员信用评价结果,检测工程师个人扣分在40分以下。
3.7其他:
(1)每个投标人可在招标中对2个标段进行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同时在2个标段中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则优先推荐其为第1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第2标段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04月30日至2025年05月06日。
************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常用文件→《交投契约锁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与资料》进行操作,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021-962600,客服应急电话(非工作时间拨打):******)。
******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05月07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5年05月16******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上发布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上述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 05 月 19 日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5.2.1 电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5.2.2 不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2.3 参加多标段(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须对每个标段(合同包)单独下载、递交投标文件。(适用于多标段(合同包)情形)
5.3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网站(******)、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管理中心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13F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571-******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13F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71-86099587
电子邮件:******
******集团开评标交易中心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楼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571-******
电子邮件:******
系统维护电话:0571-******(系统维护人员仅提供系统技术问题咨询,不提供投标业务问题咨询。)
******集团开评标交易中心王女士;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人为招标代理机构李先生;系统操作异常,请联系系统维护。
2025 年 4 月 29 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